旌德县新义莹石有限公司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年产6万吨萤石采矿技改扩建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1-01-12

项目规模

6万吨/年

企业性质

民营企业

评价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

所属业务类别

金属矿采选业

项目简介

旌德县新义莹石有限公司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为民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萤石开采、销售,行政区划隶属旌德县版书镇管辖。根据《安徽省旌德县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区内矿体赋存条件发生了变化,深部资源需要重新进行规划设计。2017年,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矿山进行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并将矿山生产能力由3万t/a提升至6万t/a。基于矿业现状考虑,以及降低前期投资,减少矿山基建工程量,缩短基建工期,新义一矿确定进行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范围为Ⅰ号矿体,二期工程建设范围为Ⅱ号矿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旌德县新义莹石有限公司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委托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承担新义一矿年产6万吨萤石采矿技改扩建一期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

项目负责人

赵磊

技术负责人

肖普潮

过程控制负责人

缪学玉

评价报告编制人

赵磊

报告审核人

刘晖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缪学玉  肖普潮  钟英华  储诚赞  杨青  郭佳  张凡博  赵磊  刘晖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缪学玉  肖普潮  钟英华  储诚赞  杨青  郭佳  张凡博  赵磊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缪学玉  肖普潮  钟英华  储诚赞  杨青  郭佳  张凡博  赵磊

现场评价主要

任务

以《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为指导,以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本着科学、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新义一矿年产6万吨萤石采矿技改扩建一期工程的基本安全设施、专用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进行评价。

现场调查时间

2020.8.19、2020.12.3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2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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