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塘塍石英矿Ⅰ采区南采场q3、q4号矿体 5万吨/年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2-06-06

项目规模

5万吨/年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所属业务类别

2.b(非金属矿)

项目简介

绩溪县塘塍石英矿业有限公司绩溪县塘塍石英矿Ⅰ采区南采场q3、q4号矿体距离上述矿体较远,原设计未进行设计,现矿山考虑后续生产解体,需进行Ⅰ采区南采场q3、q4号矿体开采。依据国家有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绩溪县塘塍石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院承担其绩溪县塘塍石英矿Ⅰ采区南采场q3、q4号矿体5万吨/年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

项目负责人

汪雄友

技术负责人

肖普潮

过程控制负责人

缪学玉

评价报告编制人

汪雄友

报告审核人

刘晖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缪学玉 肖普潮 汪雄友  郭佳  杨青  张凡博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缪学玉 肖普潮 汪雄友  郭佳  杨青  张凡博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汪雄友  缪学玉  张凡博

现场

评价

主要

任务

  ⑴ 勘察现场;

  ⑵ 收集各类预评价需要的资料。

现场调查时间

2022年1月10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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